首页 公共 聊财税 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附件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xls

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附件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xls


附件4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序号

申报核销手册(账册)号

实际分配率

已申报出口额

应调整免抵退税额

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所属年度

备注

1

2

3

4

5

6

7

8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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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核销手册(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

 

本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我单位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经办人:

财务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印 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第2栏“申报核销手册(账册)号”,填写本次申报核销的手册或账册号码;

2.第3栏“实际分配率”,根据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及企业调整情况计算填列,申报系统自动计算。
实际分配率=进口总值÷出口总值。其中,进口总值、出口总值应为按实际进出口情况,根据海关监管方式计算调整后的金额:
进口总值=进料加工(对口合同)【监管方式0615】+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监管方式0654】+进料加工余料结转【监管方式0657】+进料加工料件退换【监管方式0700】+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监管方式0715】+保税工厂【监管方式1215】-进料加工余料结转【监管方式0657】-进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监管方式0664】-进料加工料件退换【监管方式0700】-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监管方式0864】-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来料或进料加工料件【监管方式0200】-进料加工料件转内销【监管方式0644】-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转内销【监管方式0844】
出口总值=进料加工(对口合同)【监管方式0615】+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监管方式0654】+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监管方式0715】+保税工厂【监管方式1215】+进料成品退运【监管方式4600】-进料成品退运【监管方式4600】

3.第4栏“已申报出口额”,根据企业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额计算对应手册的已申报出口额;

4.第5栏“应调整免抵退税额”、第6栏“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根据实际分配率计算实际免抵退税额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对前期已参与计算的免抵退税额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进行调整,本栏体现需要调整的金额。


作者:畅捷服务社区 |  时间:2018年05月17日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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