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
附件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 年版)
序号 | 优惠事项名称 | 政策概述 | 主要政策依据 |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 享受优 惠时间 | 后续管理要求 |
1 |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36 号)。 |
| 预缴享受 | 由省税务机关(含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 规定。 |
2 |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企业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收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 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 号)。 |
| 预缴享受 | 由省税务机关(含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 规定。 |
序号 | 优惠事项名称 | 政策概述 | 主要政策依据 |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 享受优惠时间 | 后续管理要求 |
3 |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 号)。 |
4.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 预缴享受 | 由省税务机关(含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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