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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税管家年终奖
操作
手册
畅捷服务社区
2019-07-18 16:36
【薪税管家】年终奖操作手册建立日期:2019-7-19 修改日期:2019-7-19 版本编号:V1.0作 者:用户应用成功部一、年终奖个税计算在年终奖收入表界面,手工录入或导入奖金收入,自动计算个税及实収奖金。操作步骤如下:1、维护员工自定义信息选择要计算年终奖的年月,如果需要记录员工的自定义项信息,如入职日期、工龄等,点击【新增人员信息】。2、录入员工年终奖:手工录入点击左上方的【添加】,如下图所示录入员工的年奖。导入年终奖模板点击右上方的【导入】按钮,当年终奖收入表为空时,选择【覆盖导入】或【追加导入】均可, 先下载模板,维护好数据后,再导入模板数据。新增下年年终奖收入表除了手工录入或导入模板,也可以点击【新增奖金收入表】,参照前表生成。3、查看年终奖个税及实发奖金录入/导入年终奖数据后,自动计算年终奖个税及实収奖金,可导出 XLS 进行查看。如果企业员工较多,分页显示时,需要查询某个员工的年终奖情况,点击【人员筛选】进行查看,如下图所示。二、反算年终奖税前奖金根据年终金税后奖金收入,反算税前奖金收入及应交个税。操作方法不年终奖个税计算一致。三、年终奖筹划年终奖筹划场景:把员工的总收入在年终奖不工资薪金之间合理分配,将个税纳税额降到最低。使用年终奖筹划功能,可以计算出全年节税总额、筹划后全年奖金及工资薪金的分配情况以及个税、省税的结果可以查看最后一列【全年节税总额预测】。年终奖筹划操作步骤如下:1、 手工录入或一键叏数,维护员工全年奖金及全年工资薪金收入:手工录入打开【年终奖】-【年终奖筹划】-【基础数据】,点击左上方的【添加】,如下图所示录入员工全年奖金、每月正常工资薪金的收入额及各项扣除费用等。从工资薪金表里叏数点击【一键叏数】,从工资薪金表里将员工每月工资数据叏过来。如下图所示,月工资表的数据叏过来了,但是全年奖金一列叏丌到数据,双击该记录,录入【全年奖金】或者导出 XLS 表,在模板里将【全年奖金】补录后覆盖导入。注:双击该行记录时,除了录入【全年奖金】,也可以修改别的工资项目。2、根据全年奖金及每月正常工资薪金预估,计算出【全年工资及奖金收入总额】及【全部税前扣作总额】,如下图所示:3、打开【年终奖】-【年终奖筹划】-【筹划结果】,如下图所示,根据年终奖筹划的基础数据,自动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筹划前/后的全年奖金、正常工资薪金、个税及全年节税总额预测。注:如果想修改某员工【筹划后全年奖金】,双击该行记录进行修改。如果想叏消修改, 点击右上方的【恢复修改前数据】,如上图所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的
通知
畅捷服务社区
2019-07-16 16:4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现将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本通知所称金融机构,是指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已通过监管部门上一年度“两增两控”考核的机构(2018年通过考核的机构名单以2018年上半年实现“两增两控”目标为准),以及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两增两控”是指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包括利率和贷款相关的银行服务收费)水平。金融机构完成“两增两控”情况,以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考核结果为准。 三、本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四、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五、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金融机构应依法依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一经发现存在虚报或造假骗取本项税收优惠情形的,停止享受本通知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 金融机构应持续跟踪贷款投向,确保贷款资金真正流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的实际使用主体与申请主体一致。 六、银保监会按年组织开展免税政策执行情况督察,并将督察结果及时通报财税主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减少抵押担保的中间环节,切实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各地税务部门要加强免税政策执行情况后续管理,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微金融免税政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要组织开展免税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七、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或者没有授信额度,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继续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的规定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9月5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
的
通知
畅捷服务社区
2019-07-16 16:44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教育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创新,现就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二、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 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级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 本通知所称在孵对象是指符合前款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孵化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 四、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 2018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认定之日次月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1月1日以后被取消资格的,自取消资格之日次月起停止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科技、教育和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 2018年11月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的
通知
畅捷服务社区
2019-07-15 17:07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支持居民供热采暖,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称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增值税。 本条所称供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始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的期间。 二、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专业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兼营供热企业,视其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是否可以区分,按照不同方法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区分的,对其供热所使用厂房及土地,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难以区分的,对其全部厂房及土地,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自供热单位,按向居民供热建筑面积占总供热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免征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本通知所称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 四、本通知所称“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部 税务总局2019年4月3日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
的
公告 总局2019年第20号
畅捷服务社区
2019-07-15 16:3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称留抵退税)制度。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三、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五、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六、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七、税务机关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原则办理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等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纳税人。 八、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且不存在本公告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九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上述10个工作日,自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核准之日起计算。 九、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一)因纳税申报、稽查查补和评估调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变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填报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三)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十、在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后、税务机关核准其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前,核准其前期留抵退税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当期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报的留抵退税额。 十一、纳税人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不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十二、税务机关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形,暂停为其办理留抵退税: (一)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的; (二)被税务稽查立案且未结案的; (三)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未处理的; (四)取得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未处理的;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公告第十二条列举的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等情形已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税务机关继续为其办理留抵退税,并自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等情形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二)纳税人不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应自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等情形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向纳税人出具不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务机关对发现的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进行排查的具体处理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十四、税务机关对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进行排查时,发现纳税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增值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终止为其办理留抵退税,并自作出终止办理留抵退税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出具终止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涉嫌增值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核查处理完毕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可按照本公告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十五、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十六、纳税人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退(抵)税申请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月30日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
的
公告
畅捷服务社区
2019-07-15 16:3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称留抵退税)制度。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三、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五、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六、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七、税务机关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原则办理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等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纳税人。 八、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且不存在本公告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九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上述10个工作日,自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核准之日起计算。 九、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一)因纳税申报、稽查查补和评估调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变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填报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三)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十、在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后、税务机关核准其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前,核准其前期留抵退税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当期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报的留抵退税额。 十一、纳税人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不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十二、税务机关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形,暂停为其办理留抵退税: (一)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的; (二)被税务稽查立案且未结案的; (三)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未处理的; (四)取得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未处理的;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公告第十二条列举的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等情形已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税务机关继续为其办理留抵退税,并自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等情形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二)纳税人不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应自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等情形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向纳税人出具不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务机关对发现的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进行排查的具体处理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十四、税务机关对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进行排查时,发现纳税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增值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终止为其办理留抵退税,并自作出终止办理留抵退税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出具终止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涉嫌增值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核查处理完毕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可按照本公告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十五、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十六、纳税人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退(抵)税申请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月30日
T3总账实施
操作
手册
畅捷服务社区
2019-07-09 08:56
T3操作手册目录目录.....................................................................................................................................1一、系统管理...................................................................................................................21、建账........................................................................................................................22、帐套的备份和恢复................................................................................................42.1帐套的自动备份.............................................................................................42.2帐套的手动备份和恢复.................................................................................43、操作员的添加和权限的设置................................................................................53.1新增操作员.....................................................................................................53.2设置权限.........................................................................................................5二、设置基础信息...........................................................................................................62、机构设置................................................................................................................73、往来单位................................................................................................................74、设置会计科目及凭证类别....................................................................................94.1设置会计科目.................................................................................................94.2设置凭证类别.................................................................................................9三、操作流程...................................................................................................................91、期初余额................................................................................................................92、基本流程..............................................................................................................102.1填制凭证......................................................................................................102.2损益结转......................................................................................................102.3审核凭证......................................................................................................122.4记账..............................................................................................................142.5月末结账......................................................................................................143、财务报表..............................................................................................................143.1、模板创建....................................................................................................143.2、取数............................................................................................................15四、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161、凭证的修改、删除、作废、整理....................................................................162、清楚异常任务和锁定........................................................................................173、报表不平............................................................................................................174、学习中心............................................................................................................185、账簿的查询........................................................................................................185.1总账、明细账的查询...................................................................................185.2辅助账的查询...............................................................................................196、年度结转............................................................................................................21一、系统管理1、建账双击桌面打开系统管理→注册→确定后→帐套→建立输入启用期间,下一步,填写基本信息,下一步在核算类型界面选择行业性质,最后一个界面基本信息,单击完成后,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科目编码--单位小数位。确认后提示建账成功。接下来启用帐套提示选择系统启用,选择总账确认。2、帐套的备份和恢复 2.1帐套的自动备份 双击系统管理→系统→注册后,点击系统→设置备份计划→增加 2.2帐套的手动备份和恢复 备份:双击系统管理→系统→注册,用admin账号登陆系统,点击账套→备份,选择要备份账套,确定,拷贝压缩完进程后,选择备份文件的保存路径,确定,备份完成。 恢复:进入系统管理,点击账套→恢复,选择需要恢复的文件,打开后确认。3、操作员的添加和权限的设置3.1新增操作员进入系统管理注册后,点击权限→操作员→增加3.2设置权限进入系统管理,点击权限→权限,选择需要设置权限的人员,选择需要添加权限的帐套,点击增加,根据需要设置权限,若该操作员为帐套主管,则选择对应的帐套,勾选帐套主管选项。二、设置基础信息基础信息常用主要包括部门,职员,往来单位,财务等几个方面。1、基本信息设置基础设置→基本信息,可设置编码方案和数据精度(小数位数)2、机构设置先建立部门档案,再建立职员员档案。点击增加按钮,填写部门编码,部门名称,点击确认。编码规则:一级为一位编码,二级为两位编码。职员档案,点击增加按钮,填写职员编号,名称,所属部门部门,点击退出提示保存,职员档案新增成功3、往来单位基础设置→往来单位,按照客户和供应商分别建立基本资料,若在新建帐套基本信息界面勾选了客户/供应商分类,则需先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客户/供应商分类(可按地区、产品种类等方式建立),再根据分类分别添加客户/供应商资料。4、设置会计科目及凭证类别打开,基础设置→财务4.1设置会计科目①增加会计科目:选中要增加明细科目的科目,点击增加,输入编号和明细科目名称,编号要根据设置的编码规则来设,一般为4-2-2-2.②修改会计科目:点击需要修改的科目名称,单击修改,把科目名称修改即可。③删除会计科目:对于不用的会计科目,选中后直接可以删除④辅助核算:分部门核算(一般费用类科目),个人往来(针对职员),客户往来和供应商往来四种辅助核算,会计科目若选择辅助核算,则不需要建立明细科目,只需建立好基础资料里的对应资料就可以在核算的时候直接选择。4.2设置凭证类别总账→基础设置→财务→凭证类别选择记账凭证。三、操作流程1、期初余额总账
T+13.0硬加密激活注销问题及
解决
方案(2019年6月19日)
畅捷服务社区
2019-06-19 13:31
T+13.0 硬加密激活、注销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目录一、T+13.0 商务流程及注册激活注意事项 1二、硬加密报错 21、注册提示“存在未注销的旧产品,旧的加密狗号为 XXXXXXXX” 22、注销欠旧卡时提示“产品注销失败” 23、注销欠旧卡时提示“此卡已注销或者不是欠旧产品不允许注销” 34、点击加密注册(精锐 5)”时提示“服务链接加密锁失败” 45、注册提示“正在读取加密狗信息,请稍后再试!” 56、已注册成功,且登录界面显示了单位名称等信息,但提示“正版未经授权,疑为盗版使用!立即联系客服购买” 6一、T+13.0 商务流程及注册激活注意事项即 2019.3.21 日起,凡升迁到 T+plus13.0 硬加密及云加密,由原来需要邮寄旧产品加密卡改为不用邮寄。商务部根据订单直接审核出库,伙伴收到新加密卡后,必须先在畅捷通注册网站中将旧卡予以注销后,方可注册新产品。注意事项:1、原已注销产品不得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及更版、升级、维修等任何商务操作,用户可在畅捷通官方网站防伪查询页面进行查询核实是否为已注销产品。2、伙伴在做升级订单时,支持一套或多套旧产品升级至一套 T+plus13.0,且必须把所有旧产品全部注销后方可注册激活新产品。3、T+plus13.0 硬加密升级云加密需将加密卡寄回。4、其他版本如果是硬加密,升级到 T+13.0 后,在未点击“注销欠旧卡”成功之前,原旧狗可继续使用;其他版本如果是云加密(如 T3-11.0 及以上\T6-7.0 及以上\T+12.0~12.3),升级到 T+13.0 后,原则上旧的云加密卡在商务升级订单审核后即已注销。但由于云加密有七天的验证周期,故升级前的旧云加密产品在原有正常激活的电脑上还可继续使用验证周期内的剩余天数(如旧的云加密 T+12.3 最近一次是在 4.1 日激活的,4.3 日提交了商务升级订单,且在当天审核后,那么原卡原则上还可以继续使用 4 天,验证期过后软件即提示为演示版)。二、硬加密报错1、注册提示“存在未注销的旧产品,旧的加密狗号为 XXXXXXXX”【解决方案】:其他版本升级到 T+13.0 的用户,收到新的精税 5 蓝色加密锁后,把报错图上的加密锁插在服务器上,登录社区点击“注销欠旧狗”,注销后原狗将不能再继续使用,然后再激活新的T+13.0 加密锁。2、注销欠旧卡时提示“产品注销失败”【解决方案】:其他版本升级到 T+13.0 的用户后点击“注销欠旧狗”不成功时,请先点下“加密注册黄蓝/红”重新注册,建议最好把“黄蓝和红”两个功能节点都提示注册成功后再注销旧锁;如果是红狗,可以登录下旧网站https://tregister.chanjet.com/produceregisterm.htm,随意修改几个用户信息再重新注册,然后在此旧网站中再点点击“注销欠旧狗”;建议右键以管理员身份运行下 32 位的 IE 浏览器再试下,如果以上方案均无效,请用户联系服务商把狗寄回商务部申请人工注销。3、注销欠旧卡时提示“此卡已注销或者不是欠旧产品不允许注销”【解决方案】:非欠旧狗和已经注销过的欠旧狗无需再注销,直接激活新的版本即可。欠旧狗是指 T+13.0 之前的版本及其他系列版本做了商务升级后的加密锁。4、点击加密注册(精锐 5)”时提示“服务链接加密锁失败”【解决方案】:请确认服务器上插入的是最新精锐 5 加密锁,目前“加密注册(精锐 5)”功能节点只适合 T+13.0 版本注册,其他版本目前暂不支持;请确认注册的本机上只安装了 T+13.0 版本,且已把之前的版本删除干净;请在安装了 T+13.0 的电脑的服务列表中重启下 Sense Shield Service 服务,如果无此服务,请重新安装软件再重启对应服务。PS:确认是否识别硬件,请在设备管理器中查看显示状态是否为 SenseShield Elite5 3.X, 如下图:5、注册提示“正在读取加密狗信息,请稍后再试!”【解决方案】:T+浏览器考虑卸载再重新安装下,如果软件未执行最新补丁,请备份好数据执行最新补丁脚本后再重装 T+浏览器;服 务 列 表 中 手 劢 重 启 Sense Shield Service 和 VirboxWebServer 服 务 ( 装 了 T+13.0的软件才会有此两项服务);建议换 IE32 位浏览器再注册看下,如果以上方案无效,请联系服务商提交支持网。6、已注册成功,且登录界面显示了单位名称等信息,但提示“正版未经授权,疑为盗版使用! 立即联系客服购买”【解决方案】:T+13.0 已出 026 号补丁解决;备份数据后请在社区下载并执行最新补丁;T+12.3 建议清除浏览器缓存,多刷几次浏览器;删除*.cjt 文件,重启注册,重启软件服务;以上方案无效,请服务商提交支持网。
U商城-商品
如何
设置自由项
畅捷服务社区
2019-06-13 12:41
U商城-商品如何设置自由项一、业务场景在线上(u商城)销售商品时,相同商品存在不能的属性,例如衣服存在不同的颜色,需要根据不同的商品颜色维护不同的线上数量和线上零售价,客户在购买时也可以根据不同的商品的颜色进行购买。二、问题分析U商城中没有商品自由项的概念,可以通过u商城中的商品规格来实现T+软件中的存货自由项的功能。三、解决方案1、登陆u商城后,点击“基础服务”:2、点击“商品中心”-“商品规格”后,点击“新增”:3、输入“规格型号”颜色,并点击“增行”按钮,将具体颜色的枚举维护进去,例如红色,白色:4、设置商品模板:点击“商品中心”-“商品模板”,并点击“新增”:5、点击“增行”将规格型号“颜色”和商品规格值都勾选上,并点击确定:后点击保存:6、设置商品档案:点击“商品中心”-“商品档案”,并点击“新增”:维护商品信息等,“商品”模板中选择设置的商品模板-颜色:7、商品档案添加界面就增加了“sku”的页签:8、点击“颜色”左边的“添加规格值”,选择具体值,点击“保存”:9、可以根据不同的“规格值”维护“线上零售价”和“库存”,并其“上架”:10、选择商品,点击“商城上架”:11、客户登录u商城购买商品时,可以选择不同的颜色购买,不同的颜色也会对应不同的价格:四、业务扩展:为什么u商城购买界面商品没有图片呢?可以在“商品档案”编辑-“商品图册”页签中点击“添加图片”中“添加图片”在登录u商城,可以看到商品有图片信息了:
U会员-
如何
设置付费会员
畅捷服务社区
2019-06-13 12:39
U会员-如何设置付费会员 一、业务场景无论是优酷、爱奇艺还是京东,我们会看到会出现付费会员的情况,付费会员较普通会员享受更多的权益,例如看视频不需要看广告,那么在u会员中设置付费会员(假设付费会员享受5折折扣),在体现会员权益差异化的同时,为企业带来效益呢?二、问题分析U会员中可以启用付费会员,实现会员权益差异化的同时,为企业带来效益三、解决方案1、登陆u会员后,点击“会员”-“会员参数”:2、在“基础设置”-“是否开启付费会员”中选择“付款会员”:3、点击“会员”-“会员级别”:点击“新增”4、输入“等级编码”、“等级名称”,勾选“是否付款会员级别”和“付费价格”:5、可以设置“会员级别”的有效期,这里设置为1年,将其它信息选择好之后,点击“保存”:6、,点击“会员”-“折扣政策”:将会员级别未付费会员的会员级别折扣改为5(代表打5折),击“保存”即可:7、会员登录登录微信公众号的会员中心,可以看到付费会员的提示,点击“开通”:选择付款会员卡,点击“立即续费”,就可以了:在u商城购买商品时就会自动打5折了。四、业务扩展:为什么在购买会员时,专属特权是空白的:这是因为在会员级次添加时,会员权益没有选择,付费会员的权限只有折扣的话,是不会显示专属特权的,假设我们这边在会员权益中选择会员礼品:则在购买会员时,可以看到包括会员权益:生日礼品、折扣和积分倍数有关的所有权益:
好会计导入账
套
功能
操作
方法
畅捷服务社区
2019-06-12 23:20
好会计导入账套功能操作方法【问题现象】好会计导入账套功能操作方法【问题分析】好会计导入账套功能步骤较为简单,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关于科目匹配的【解决方案】一、登录好会计登录好会计点击【账套管理】,跳转页面点击【导入账套】按钮。二、导账上传工程师采集转换好的.zip 文件,点击【浏览】-选择 zip 文件-【上传】即可。在上传成功后,右侧会出现【建账月份】、【匹配科目数】、【科目期初数】、【凭证数】、【凭证分录数】、【辅助核算】等数据,如图示。点击【查看科目对应表】,系统将自动匹配上对应科目。若是存在未匹配的明细科目,根据您实际业务,选择对应业务。例如:好会计中是【库存现金】科目,源账套是【现金】科目,在【库存现金】后【已匹配的用户科目】列的空白框处点击选择【现金】即可,如下图。最后点击【导入期初和凭证】即可,系统将自动保存数据。若是增加了一级科目但没有更改取数公式,将提示资产负债表不平,进入账套更改公式即可。好会计、易代账 Excel 导入其他软件凭证作者:徐泽华1、在好会计或者易代账软件软件里新建一个跟其他软件启用日期一样的账套;2、登录好会计或者易代账软件的设置-科目期初里添加好其他软件里的科目和期初金额;3、在好会计或者易代账的凭证-查看凭证里按 ctrl+y 导入凭证的界面,下载 Excel 导入模板;4、从其他软件里下载凭证为 Excel 表格;5、把从其他软件里下载的凭证 Excel 信息复制到好会计或者易代账的“导出模板-凭证”里, 这个“导出模板-凭证”里的科目是输入好会计或者易代账的科目编码的。6、再次进去好会计或者易代账的凭证-查看凭证界面按 ctrl+y 选择维护好的 Excel 模板一个一个月导入凭证到好会计或者易代账软件里。
好会计、易代账Excel导入其他软件凭证
操作
方法
畅捷服务社区
2019-06-05 23:25
好会计、易代账 Excel 导入其他软件凭证作者:徐泽华1、在好会计或者易代账软件软件里新建一个跟其他软件启用日期一样的账套;2、登录好会计或者易代账软件的设置-科目期初里添加好其他软件里的科目和期初金额;3、在好会计或者易代账的凭证-查看凭证里按 ctrl+y 导入凭证的界面,下载 Excel 导入模板;4、从其他软件里下载凭证为 Excel 表格;5、把从其他软件里下载的凭证 Excel 信息复制到好会计或者易代账的“导出模板-凭证”里, 这个“导出模板-凭证”里的科目是输入好会计或者易代账的科目编码的。6、再次进去好会计或者易代账的凭证-查看凭证界面按 ctrl+y 选择维护好的 Excel 模板一个一个月导入凭证到好会计或者易代账软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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