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捷通社区闵明超
闵明超

发表于 2021-03-24 10:58

再少交一个税!税务局明确了!更重磅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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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官宣来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统统延期!又能少交税了,1%政策继续延长官方文件出炉!更重磅的是,税务局明确了,子女继承房子免征个税!这么多利好政策,快来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01

刚刚!增值税降了!

3%减按1%文件正式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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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17日

划重点:

1、2021年1月-3月,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2021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4、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部分税收政策继续延长!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4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等6个文件规定的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详见附件2。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      

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

11_副本.png 

附件2

财税〔2016〕114号等6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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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我继承我爸的房子要缴个税吗

税务局明确回复了

不少人开始疑问:

从父母那里继承过来的房子,如果想再次出售,那么又要缴纳多少税和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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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父母无偿赠与子女住房

子女受赠后又将住房转让,咋交税?

税务局也明确回复了!


以下内容是来自河南税务局的详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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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赠与环节中,上述我们已经阐述明白了,赠送方只需要缴纳印花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税,受赠方则不需要缴纳个税,而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我们关键来看一下出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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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放大)

一般来说,子女从父母那里把房子过户到自己手里,常见的手段就是赠与、继承和买卖了。

这三种方式都会牵涉到相关税务,上面也说到,继承和赠与都是免个税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免除其它税务,其他税费并不能免,还是要缴纳契税等那么算下来的话,哪种最省钱呢?


04

父母把房子给你

赠与、继承和买卖哪个最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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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放大)


买卖双方之间具体需要缴纳的税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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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放大)

对比这三种方式,无疑继承的代价最小,最划算,让人意外的是,赠与的代价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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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1年房产税最新最全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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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放大)

关于房产的这些问题。大家都看明白了吗?快快转发科普给身边的朋友吧~


素材来源:财政部税政司、财税解读、税乎网、税财、税政第一线,山东税务,河南税务,会计大学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以上信息,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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