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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薪资管理累计值补录功能的适用场景及解决方案


【问题现象】


薪资管理中的累计值补录是如何使用的?


【问题解决】


同一申报主体启用了多个T+账套核算薪资,每个账套可能是一个部门或一家子公司,员工在账套间异动时无法跨账套取累计值数据导致个税计算错误


【场景一】


小雯1-4月薪资在子公司1中核算并由总公司申报个税,5月份时异动到子公司2核算仍由总公司申报个税,此时账套2中由于无小雯1-4月薪资数据则无法正确核算个税,需在账套2中补录其1-4月的各项累计值


在T+中请按如下步骤进行操作:


1、点击【薪资管理】-【累计值补录】,薪资期间选择4月,录入该员工截至四月底的各项累计值


2、【薪资管理】-【累计专项附加】中录入相应的值,以报税期间=薪资期间+1月为例,由于该员工在此场景下第一个薪资期间为5月,因此报税期间选择6月进行填写


3、在【薪资管理】-【薪资核算单】中正常填写薪资期间为5月的单据,可以看到此时小雯的累计税前应发的值为累计值补录中的累计税前应发+5月的税前应发



 


【场景二】


 


小雯1-2月正常在软件中核算薪资,3月因为某些原因离职,在5月又重新入职,此时账套中由于无小雯3-4月薪资数据导致累计税前应发合计无法累计前两月的薪资数据,则无法正确核算个税,需在账套中补录其1-4月的各项累计值


 


可以在软件中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正常在软件中填写小雯1-2月的薪资核算单及对应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数(仍是报税期间=薪资期间+1月)


2、三月和四月由于离职,所以无需在薪资核算单上体现小雯的薪资


3、五月小雯重新入职,为了累计之前1-2月的已发数据,需在累计值补录中录入小雯截至4月的薪资,累计值补录中选择4月进行录入;并且需要录入报税期间为6月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数


4、在【薪资管理】-【薪资核算单】中正常填写薪资期间为5月的单据,可以看到此时小雯的累计税前应发的值为累计值补录中的累计税前应发+5月的税前应发


 


【场景三】


员工小雯一直在公司任职,但由于某些原因停发了工资,员工在职停发工资,那么每个月都应该录入0,这样才能保证累计数据的正确性


例如1-2月正常发薪资,3-4月停发,五月继续发放工资


可以在软件中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每个月的薪资核算单上都需要体现小雯的工资,并且每月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中都需要填写小雯的数据,只需要注意停发月份的薪资填写为0即可


2、五月正常发工资,可以看到累计税前应发合计中同样累计的之前月份的工资合计数


 


 


 


作者:畅捷服务杨青菁 |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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